根据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关于《关于报送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的通知》,为加强计划管理,统筹谋划全校因公临时出国(境)管理工作,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,现就做好报送2019年全校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要高度重视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编制工作,按照“控制总量、服务发展”和“因事定人、人事相符”原则,根据对外交往需要,科学统筹制定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。
二、因公临时出访必须有实质性任务,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,不安排考察性出访。外方邀请单位须是对口部门或相应级别的人员。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。不得应境外中资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、海外华侨华人邀请出访。
三、根据有关规定,因公临时出国(境)经费必须纳入年度出国(境)经费预算。
四、本次报送2019年一般性公务出访计划(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合作不在此次报送范围)。一般性公务出访主要指一般性中外校际、科研院所、国际组织和企业单位等之间的工作交流。
五、各专业、管理部门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拟定后,请按照提供的表格(见附件)规范填写,于2018年12月24日中午前将电子版计划表格发送至liyuan0910@jlu.edu.cn,逾期未报送的,视为2019年无出访任务,学校将不再审核审批临时提出的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