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部门:教务处日期: 2007-5-30 9:45:55)
各教学单位:
本学期本科生公共数学部分重修(重考)课程的考试将于第十五周末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的教学秘书及时通知员工参加考试。
一、重修(重考)课程考试安排:
课程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
高等数学I 2007年6月16日(星期六) 8:30-10:30
高等数学II 2007年6月16日(星期六) 13:30-15:30
高等数学III 2007年6月16日(星期六) 18:00-20:00
线性代数 2007年6月17日(星期日) 8:30-10:30
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007年6月17日(星期日) 13:30-15:30
二、重修(重考)课程考试要求:
1、已结业离校的员工必须带身份证、学院证明和成绩单方可参加考试;
2、已在网上选课的重修(重考)的员工必须带员工卡参加考试;
3、未在网上选课不能参加此次考试,否则成绩无效;
4、《线性代数》及《高等数学II》的重修(重考)考试仅限毕业班员工参加,其他年级的员工在期末与本院的该门课程一起考试;
5、上述重修(重考)课程考试地点请各校区自行安排;
6、其它表上未列的重修(重考)课程的考试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三、其它事宜:
如有其它事宜可咨询数学中心,电话:85155357 潘老师
教 务 处
公共数学教学与研究中心
二○○七年五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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